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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在“五險一金”計提不準確、上繳不及時現象,部分資金上繳不足。
2.部分擴大計提標準等。
3.改變社保資金的使用用途,如計提的養老保險沒有足額上繳,用來解決其他支出。
4.提取的補充醫療保險直接或變相發放補助等。
5.個人所得稅扣除不夠規范等。
6.補充養老金運營形態和投資收益情況不甚理想。
(二)企業社保資金內部審計的要點
針對上述主要問題,審計過程中,主要應關注三個方面:首先,要審核其應繳的社保資金是否足額計提上繳;其次,要關注其是否及時、足額支付,有無拖欠、截留的問題,有無虛列支出、轉移資金、擠占挪用和虛假冒領等問題;最后,要審計其資金管理及支出情況。具體包括:
1.社保資金是否參照當地的繳費基數標準控制執行,繳費基數及繳費比例是否一致。
2.計提數與上繳數是否一致,上繳是否及時,是否存在超標準扣繳及繳納基金現象,是否存在涉稅風險。
3.企業年金參保人員是否建立了個人臺帳,是否建立社保資金核對機制。
4.各專項基金是否按國家規定提取、籌集和使用,是否堅持專款專用原則,“五險兩金”結余是否按規定存入銀行的專戶,并進行保值增值運營,賬務處理是否及時,會計核算是否規范、準確。
5.是否轉移、虛列基金支出,有無從“五險兩金”中列支基建性和行政性支出。
6.是否自行挪用社保資金購建資產、經商辦企業、對外投資及進行經濟擔保和購買股票等風險投資、委托或自行放貸,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是否挪用。
7.是否按規定比例提取管理費,在管理費中列支不合規的基建性支出和資產購建支出,以及上級有關部門攤派支出,虛列管理費支出、管理費超支使用和濫發獎金實物等。
8.是否按規定及時發放離退休費用、擴大(或縮小)發放范圍、提高(或降低)發放標準。
9.醫療保險基金基本統籌、補充統籌、基本個人賬戶與補充個人提取、繳費、結余情況;省公司撥付醫療基金情況、各參保單位醫療基金使用、報銷及審核情況;醫療基金結余量化給職工個人賬戶情況。
二、企業社保資金內部審計的主要方法和步驟
(一)主要方法
1.檢查、分析書面資料的審計方法主要通過對會計資料前后期的同類指標對比分析,發現違反常規和邏輯不清、對應關系混亂的問題,有的放矢,實施重點審計。具體分為:審閱法、核對法、復算法、調節法、調整法、順查法、逆查法、詳查法和抽查法、比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趨勢分析法、賬戶分析法、賬齡分析法、平衡分析法和因素分析法等。
2.面向實物的審計方法具體分為:實物盤存法和質量鑒定法等。
3.審計調查的方法對具體一項企業社保資金內部審計,應當調查該項資金的政策制度、來源渠道、使用范圍和資金收支管理的整個流程,在此基礎上,對重點業務和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測試,了解基金管理運營中的薄弱環節,以此確立審計重點。具體分為:觀察法、查詢法、函證法等。
(二)主要步驟
1.核實參保真實性,是否存在應保未保以及選擇性參保的問題
(1)審閱企業勞動用工制度規定,發現是否未按照國家政策執行企業員工的社會保障政策。
(2)抽查不同用工類型勞動合同,掌握不同用工類型的參保政策;有派遣員工的需抽查派遣協議,掌握派遣人數,各險種農民工參保人數、未參保人數,派遣人員名單、農民工名單。
(3)審核員工花名冊、職工月工資發放表,核實職工總數、農民工總數、參加各類保險人數和未參保人數(如企業認為部分人群不需參保,也應一并核實),調查未參保原因。
2.核實繳費真實性與完整性,是否存在基數申報不實
(1)調閱相關財務資料,核實企業申報的職工工資總額的真實性及完整性:
1)調閱應付工資明細賬、職工月工資發放表以及工資;
2)發放會計憑證,審核職工工資總額與企業申報社保繳費基數是否一致;
3)調閱銀行存款明細賬、現金日記賬及費用明細賬;
4)關注其他費用科目出現的疑似員工福利的規律性支出,關注是否存在直接以現金發放的員工福利,審核職工工資總額的完整性;
5)根據國家政策規定,核實企業社保繳費基數的真實性與完整性。
(2)關于工資總額的解釋:《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1989年9月30日國務院批準,1990年1月1日國家統計局,國家統計局令第1號)明確規定,工資總額是單位在一定時期內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工資總額的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根據。工資總額的組成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3.核實企業繳費與社保系統數據的一致性
(1)調閱社保繳費清單、社保繳費月報、銀行托收劃款單、財務記賬憑證等,核實企業代扣保費、企業實繳保費、社保系統實際入庫數據的一致性,關注差異,分析原因,注意發現企業多扣職工社保費,向社保機構少繳社保費的情況。
(2)根據應參保人數及實際工資總額計算企業應繳保費、欠繳保費,并與社保系統數據核對。
(3)了解企業真實的財務狀況,分析欠繳保費的企業負擔以及欠費原因。
(4)關注企業是否收取職工社保管理費。
4.審查補充醫療保險支出的合規性
(1)審核是否按照國家及企業規定計提。
(2)重點審核支出情況,審查支出是否合法,標準和程序是否合規,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嚴格有效;審查有無隨意擴大開支范圍等行為。
(3)審查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情況。
5.審查企業年金管理的規范性
(1)審核是否按照國家及企業規定計提。
(2)重點審核資金管理情況,選擇管理機構標準和程序是否合規。
(3)企業年金基金的受托、賬戶、托管、投資等管理方案是否有效,是否經過相關機構同意。
(4)審查企業年金基金運營形態和投資收益等情況。
(5)審查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情況。
三、目前開展社保資金內部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建議
(一)主要問題
1.內部審計人員素質不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與審計的要求存在差距。目前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多是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對薪酬福利、社會保障方面的政策了解有限,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計風險的規避、審計質量的提高和審計監督的力度及審計效率的提高。
2.現有審計方法無法滿足社保審計發展需求現在所運行的各類審計方法的作用僅僅是檢查審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遠遠沒有發揮其審計的功能。例如社保資金的計提上繳情況不理想、社保資金發放標準缺乏公平性、社保資金的運營效率不高等。
3.信息系統的不完善影響了審計質量目前國有企業的信息化水平不斷提高,社保資金管理的信息環境也在不斷改善,水平也在不斷提升。但聯網審計或者說計算機審計的水平尚處于起步階段,很多方面不完善,從而影響審計質量,增加了審計風險。
(二)相關建議
1.加大企業社保資金內部審計的監督力度,完善審計監督機制,發揮內部審計對社保資金的提取、管理和使用的重要的監督作用。
2.提高審計人員綜合素質。要培養和提高審計人員的理論水平和政策水平,使審計人員理解和熟悉并掌握與社會保障工作有關的政策、法規,這樣才能處理好在審計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在審計技術方法上,通過對審計人員的培訓,全面改進審計技術方法,努力實現審計目標。
關鍵詞:社保基金投資管理問題對策
一、社保基金運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社會保障基金的規模日益擴大,如何加強投資管理使其保值增值,是現階段必須解決的一大課題。筆者在實際工作中體會到現階段社保基金運營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
1.統籌層次不同,基金管理主體分散,影響了基金的存量規模,削弱了基金運營的規模效益。目前地方保險基金的統籌層次也不盡相同,中央和省屬企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實行了省級統籌,醫療、生育、工傷保險實行地市級統籌或縣級統籌,統籌的層次還處在較低的水平。一些企業還建立了補充醫療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企業是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主體。這樣的管理體制,使基金節余分散,管理難度增大。
2.基金管理制度的約束。在保險基金的管理上,前一時期,確實存在大量基金被擠占和挪用的現象,在這種情況下,國家嚴格限制了基金的投資渠道,只允許投資國債和銀行定期存款。在資本市場發育的初期,防范風險的能力較小,對社保基金的投資范圍作出限制是必要的,但是不應當成為一個長期的政策選擇。就目前講,只有國家級社會保險基金有投資管理的辦法,詳細規定了投資的渠道和管理方法,地方結余保險基金的投資渠道還沒有打開。
3.基金運營不規范。社會保險基金運營主體的非專業性以及過多的行政干預導致基金運營的低效率、高風險并存。從目前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機構設置來看,社會保險的事務性管理和基金的運營都是由政府組建的事業性機構即社會保險管理局(中心)來管理,其管理模式是政府行政命令式的管理,而非市場指導下的商業化運作,這使基金在運營過程中存在很大弊病。
二、目前應采取的具體措施
1.國家應盡快制定保險基金的投資管理辦法,依法管理和規范基金投資。盡管有中央管理的社會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但還不是全部保險基金的投資管理辦法,對其他保險基金的投資管理還是空白。社保基金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需要以立法的形式加以保證。因此,應盡快對社會保險基金投資立法,依法管理基金的投資,財務風險的防范都應制度化、法制化,使社會保險基金在運行過程中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防止出現管理混亂的現象,給國家經濟和社會的穩定造成不利影響。
2.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管理機構和監管機構。國家、省、市應建立起保險基金的投資管理機構和監督管理機構,明確各自的工作職責,按照基金投資管理辦法進行投資和監督管理。投資管理部門和監管部門應相互制約,有各自的職責,互不隸屬。投資管理部門內部要嚴格遵守國家投資法規和政策進行投資管理,監管部門還應具有較強的獨立性,按照法律規定的投資辦法進行獨立的監督和檢查,確保基金按照規定去運轉。同時,應建立分權制衡的運作機制,基金的運用決策系統、執行系統、考核監控系統,由此形成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分權制衡機制。
3.社保基金的投資應明確規定為委托理財。目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專業理財人員還不多,也沒有資本市場投資經驗,直接投資風險比較大,考慮到社保基金的收益目標和風險,通過委托和關系,簽訂合同,實現進入資本市場是比較好的選擇。
4.在基金投資過程中,應處理好投資組合問題。目前,全國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限制是,銀行存款和國債的比例不得低于50%,企業債券、金融債券不得高于10%,證券基金、股票投資比例不得高于40%.當前我國金融市場還不發達,保險基金還存在較大的隱性債務,對于股票和證券基金的投資應保持較低比例。
5.在基金的運作過程中,可以考慮以下幾種投資形式:投資開放式基金;發行定期保險基金的國債;委托銀行抵押貸款;公司或企業債券。
社保基金是人民的“保命錢”,因此社保基金投資必須全面考慮其安全性、增值性和流動性,三者不能偏廢,其中最為根本的是安全性。2009年,全國社保基金將控制投資風險,審慎進行股票投資,增加投資產品,改進對投資管理人的管理;調整投資結構,逐步減少固定收益產品的投資;完善股權投資管理辦法,積極參與對中央企業控股公司、地方優質國有企業和重大基礎設施的直接股權投資,擴大對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這體現了社保基金以長期投資、價值投資和責任投資為準則,安全至上、控制風險的投資理念。
長期以來,我國社保基金投資渠道較為單一,通常只依靠存入銀行或購買國債獲得利息收入進行保值增值。除此之外,社保基金也可以用于債券、基金、股票等投資,以股票投資為例,《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投資管理的暫行規定》中明確規定:社保基金投資于股票的比例應控制在30%以下,絕對不能超過40%,又因為我國資本市場的建立和發展只有10余年的時間,市場成熟和制度完善程度都還不高,因此系統性風險大于西方資本市場,由此導致社保基金的資本市場投資收益一直不夠理想,收益率僅略高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遠低于國外社保基金投資的收益率。
基于我國目前社保基金的投資現狀,為了避免在未來發生支付危機,社保基金尋求新的投資渠道已經迫在眉睫。
社保基金投資新方式
(一)拓寬海外投資渠道
社保基金在海外的投資機構的選擇在初期最優方式是,在國際市場上甄選出富有國際投資經驗和業績穩健的國際專業投資公司來管理和運作社保基金。可以采取招標競爭的方法,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吸引國際上知名的基金管理公司參與競標。但需強調的是,社保基金作為風險厭惡型的機構投資者,出于對資金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的考慮,它在海外投資的品種和比例上初期應受到較為嚴格的限制。
(二)參與助學貸款
有國家擔保的助學貸款是優質的金融資產,因為國家對助學貸款進行貼息和擔保之后,能將放貸銀行的損失控制在平均壞賬率之下,使其收益率得到保證且高于國債收益率。而社保基金機構擁有學生就業、薪酬、勞動保險和醫療保障信息,擁有與用人單位之間密切的業務聯系網,擁有與商業銀行之間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可以有效地監控、跟蹤學生狀況及回收貸款。社保基金參與國家擔保的助學貸款,既可以大幅降低還款違約率,又能使社保基金安全地保值增值,實現雙贏。
(三)參與金融衍生品投資
根據投資學的基本原理,收益與風險正相關,高收益伴隨高風險,但通過投資組合可以有效降低組合風險,實現收益最大化。我國社保基金投資渠道少、保值增值困難的根本原因是我國資本市場不發達,可供投資的產品太少,難以構造出優質的投資組合,既控制風險又能最大化收益。因此社保基金可以參與開發資本市場具有潛力投資品種和金融衍生工具,如信托產品、優質理財產品等。投資渠道越多,投資組合分散風險的能力便越強,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能力也就越強。
(四)大型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
眾所周知,大型基礎設施建設時間跨度長、資金需求量大,會給國家財政造成較大的融資壓力,而我國社保基金積累了大量資金,完全可以滿足大型基礎建設項目投資周期長、規模大的需要。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考慮將社會保險基金的一定比例投入到盈利前景好的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之中。由于基礎設施建設的回報穩定、風險低的特點,也能充分滿足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需要。因此,在保證充足償付能力和流動性的前提下,社保基金可以作為一個投資主體介入一些盈利前景良好的基礎設施項目,以獲得長期較穩定的回報率。
另外,長期股權投資也是我國社保基金可以涉足的領域,自2008年以來,全國社保基金在此方面的投資取得突破,一方面爭取到國家開發銀行與中國農業銀行戰略投資者的身份,還爭取到全國社保基金權益10%可用于投資股權投資基金的政策。這些投資方式的探索,為我國社保基金在更為復雜多變的市場環境下實現保值增值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參考文獻:
1.王國清,馬曉,程謙.財政學.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2.張賓.社保基金的投資與運營.社會保障,2008(1)